湖南江华县恐吓式标语:违法上访坐牢罚款
前不久,我到该市出差,看到市政府机关门口右侧竖着一块牌子,上写三行大字:“畅通信访渠道,规范信访秩序,打击违法信访”。牌面用白漆所刷,字为黑体,煞是醒目。这三行大字,前两行没有问题,我所不解的是第三行,即“打击违法信访”。起初,我还以为这是一种新的政策,“信访”不但为“违法”,而且要“打击”了。于是,回到本地后,我找到一本新《信访条例》,想看看“上级”将对这个“违法信访”,是如何一种“打击”法。
这本新《信访条例》,是刚印刷出的一本小册子,翻开第一页,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5年1月10日,签名公布即将施行新《信访条例》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(第431号)”。全文50个字(包括标点符号)为:“《信访条例》已经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。”